“古人用什么照明?”
照明用具有
1、古灯,是古代以燃料燃烧所形成的火焰作为光源的照明工具,包括火炬、油灯和烛台。
2、豆形灯是我国最早的定型化的灯具,其材质是先陶后铜,出现的时间约在春秋战国时期。春秋战国以前,人们对照明器具的普遍的称呼是“烛”,指火炬,也就是通常说的火把。
3、蜡烛产生于西汉兴盛于晋代。是用蜂蜡制成中间有灯芯的柱状照明器具,要配合烛台使用。蜡烛和油灯的区别是:前者的燃料是固体的,而后者的燃料是液体的。
4、宫灯——古灯公主。宫灯,南朝已有记载,既是照明工具,又是建筑装饰艺术品,主要是指以细木为骨架镶以绢纱和玻璃,并在外绘各种图案的彩绘灯。
不说国外的,中国也不说比较近的,说汉代以前的。
从古代文献和出土实物看,中国汉代以前古人夜间的照明,主要是“烛”和“灯”。
周朝,已经有“烛”字。当时的“烛”,不是后来所说的“蜡烛”,而是“火把”。
“烛”,又分两种——可以手持的,称“烛”;插于地的“大烛”,也叫“庭燎”。
当时的“烛”,或以苇为芯,以布缠之,并以“饴蜜”灌之。
大概,“饴蜜”中含有蜡的成分,有助燃烧。段玉裁说,或还以“薪蒸”为芯,所谓“薪蒸”,即去皮的松枝一类的树枝,大概也含油脂,便于燃烧。
另外,“烛”还以“麻蒸”为芯,同样是去皮,剩下的麻秸也易燃。
《史记.樗里子甘茂列传》曰:“我无以买烛,而子之烛光幸有余,子可分我余光,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。”
这是成语“东壁余光”之出处。
甘茂,是战国中期秦国名将。大概那个时候,制烛卖烛,已经成为一个产业了。
甲骨文中,没发现有“烛”字。但殷商时期,有一种祭祀为“尞(燎)祭”,是区别于“焚柴”的单独祭法。
由此可知,当时,“大烛”这种“火把”,使用已很普遍。
周代礼制中,仍然传承了这种祭法。《周礼》称之为“坟烛”或“庭燎”。
汉代,祭天仍然称为“燎祭”。
周代,后来又将“烛”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夜间举行的大礼。
《仪礼.燕礼》说,举行燕礼,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上,司宫执烛于西阶上,甸人执大烛于庭,阍人为大烛于门外。
那个时候,从天子到诸侯,再到士大夫,夜间照明大抵都会用到“烛”。
《诗.小雅.庭燎》则描述了天未亮、诸侯大臣上朝觐见天子的景象:“夜如何其?夜未央,庭燎之光。”还说到“庭燎晢晢”“庭燎有辉”云云。
战国时期,照明也开始用“灯”。
《说文》里,“灯”写为“镫”。
“登”,原是一种乘食物的器皿,亦称“瓦豆”。“登”字,是“瓦豆”二字的重组。
照明所用的器物,形状像“登”,于是以“钅”为部首,新造了这个“镫”字。有时候,“镫”也用作金属食器之称。
但当时的“镫”,大多还是陶制,少量为青铜制品。
战国时期楚国宋玉《招魂》云:“兰膏明烛,华镫错些。”
这里说到了“烛”,也说到了“镫”。
请注意,宋玉还说到了“膏”。
“膏”是动物油脂,这说明,当时制烛和燃灯,都使用动物油脂。“兰膏”,无非是说散发着香气的油脂。
但其实,燃烧过程中,冒出“油烟”是在所难免的。
河北满城汉墓,出土了著名的“长信宫灯”,其独特的设计,就在于有防止油烟扩散的装置。
大约在晋代,《晋书.石崇传》曰:“(王)恺以饴澳釜,崇以蜡代薪。”
这是说,石崇改变了以树枝为芯做烛的方法,而纯以油脂为烛了。
这个时候,应该还是以动物油脂为烛,即“蜜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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